时间:2024-04-01 17:04:30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月2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10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酒类、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样品共计72批次,其中合格70批次、不合格2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融易新媒体消息,不合格食品为食用农产品2批次,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奥乐齐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松江第三分公司销售的老姜,毒死蜱、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市青浦区地锅尚品饮食店销售的标称供应商:上海礼富贸易商行生产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蛴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根茎类蔬菜(芜菁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姜、葱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侦查办理,依法查办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办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处的区市监局按规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