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8 01:16:14来源: 无锡市场监管
实际生活中,餐饮单位以“餐具费”的名义向消费者收费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惯例不代表合法,餐饮单位使用消毒套装餐具的行为并非不可,但应当以显著方式明示收取的费用并事先告知消费者,同时店内应当提供免费餐具以供消费者自行选择,不得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的依法查办是对存在此类违法行为的行业经营者的一次警醒和教育,有效遏制了强制消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餐饮行业经营秩序,优化了消费环境。
案例五: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纠正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某火锅店强制收取餐具费的行为
2024年3月7日,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餐饮行业消费侵权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某火锅店存在强制收取餐具费的行为。经查,当事人扫码点餐系统在消费者选定用餐人数后自动生成餐具费且无法删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3月7日,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案后回查,当事人已对扫码点餐系统进行修改,不再收取餐具费。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但在实际生活中,存在部分商家只提供收费餐具、不提供免费餐具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餐饮行业消费侵权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行政部门告诫提醒、加强违法行为整改指导,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效能,融易新媒体消息,切实规范餐饮行业经营秩序,大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