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6 02:40:58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东平县茂林干货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冠县一分利粮油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阳谷县润丰蔬菜加工厂生产的蒜(酱腌菜)(生产日期/批号:2023/10/16,规格型号:500克/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其他香辛料调味品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即墨区优迪旺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岛金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生产日期/批号:2023/2/24,规格型号:260克/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烟台市蓬莱区莲浩水产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遭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花生酱》(QB/T 1733.4—2015)中规定,花生酱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镉(以Cd计)在海蟹、虾姑中的最大限量值为3.0m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办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