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1 05:44:01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据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3年7月27日消息,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 15期),涉及抽样编号为XBJ23330281308431497的小台芒(芒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余姚市泗门磊磊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芒果)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七)项规定的予以处罚的情形,属于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行查货查验义务,融易新媒体,也索取了该问题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并能如实说明该问题批次产品的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可免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27日作出文号为“余市监处罚〔2023〕67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