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7 08:58:0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年7月24日,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2023-130)。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2023-130)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我县有长沙县黄兴镇杨茜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青线椒(抽样时间2023.5.29)经抽检不合格;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我局对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式如下:
我局对长沙县黄兴镇杨茜蔬菜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青线椒。经调查,长沙县黄兴镇杨茜蔬菜经营部购进不合格批次青线椒,共计4404公斤,货值2642.4元,已全部销售完毕。长沙县黄兴镇杨茜蔬菜经营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与相关材料;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主观上不知道其所采购的青线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实际经营中没有因销售问题青线椒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等危害后果而引起的群众投诉举报。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使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融易新媒体,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的规定,当事人在购进过程中履行了购进查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将该线索移送至当事人的青线椒(抽样时间2023.5.29)供货商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处理。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