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6 19:59:0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年7月13日,福建省市监局关于2023年不及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究置环境的传递(第4期),涉及泉州市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出产的永春香醋。
福建省市监局关于2023年不及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究置环境的传递(第4期)
国度市场监视打点总局宣布的《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及格环境的传递》〔2023年第9号〕,涉及我省泉州市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出产的永春香醋。现将该批次不及格预包装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究置环境传递如下:
一、抽检根基环境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2000000004630686的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永春香醋,被抽样单元为泉州市丰泽玉记食杂店,标称出产企业为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标识出产日期为2022年9月1日,不及格项目为不挥发酸(以乳酸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究环境
(一)出产企业
永春县市监局收到不及格食品陈诉后,当即启动对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的侦查。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共出产该批次不及格“永春香醋”1000瓶,停止法律人员查抄时,已全部销售。该公司已对出产销售的该批次不及格“永春香醋”发出召回告示,停止今朝,召回24瓶(已封存并销毁)。
经查,该公司出产销售不及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划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五十条的划定,永春县市场禁锢局抉择对该公司处充公违法所得1952元,并惩罚2000元整。
(二)策划企业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禁锢局收到不及格食品陈诉后,当即启动对泉州市丰泽玉记食杂店的侦查。泉州市丰泽玉记食杂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及格“永春香醋”24瓶,截至法律人员查抄时,已销售12瓶,库存12瓶(已全部退回厂家),融易新媒体,该店面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及格“永春香醋”发出召回告示。
经查,当事人能如实说明不及格食品的进货来历,推行了产物追溯和索证索票义务,案发后当即将产物下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主动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效果,依据《行政惩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划定,抉择对当事人免予惩罚。
福建省市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