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6 18:53:04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据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3年7月12日消息,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涉及宁波史家阿嫂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尖椒。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
一、关于抽样编号为XBJ23330205309130467尖椒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史家阿嫂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尖椒的倍硫磷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尖椒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应当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融易新媒体,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