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5 10:15:03来源:中工网
克日,河南洛阳“西工法院”宣布一则案例,洛阳市西工区一名三轮车卖菜大爷,因为销售不及格蔬菜领了天价罚单,他卖菜赢利21.05元,却被罚款11万元。行政构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最终裁定禁绝予强制执行。
据“西工法院”动静称,三轮车卖菜摊主姜某,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批发一批姜、菠菜、青椒举办售卖。该批菜品经行政构造抽检为农残超标蔬菜,融易新媒体,销售额198.4元,赢利21.05元。行政构造对其蔬菜摊作出罚款55000元同时加罚55000元的行政惩罚抉择,后向西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西工法院审查后认为,姜某蔬菜摊销售的经检讨不及格的姜、菠菜、青椒,系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进货,其有来由相信所进产物切合食品安详尺度,且姜某蔬菜摊购进销售的姜、菠菜、青椒,总销售收入仅为198.4元。本案行政构造没有思量到姜某蔬菜摊系初次违法,无主观存心,其也努力共同侦查,未造成实际危害效果等因素,对姜某蔬菜摊而言惩罚过重,有违过罚相当原则,惩罚明明不妥。
进程中,西工法院借助西工区行政争议多元防范化解中心多次组织两边当事人举办调整。因两边无法告竣一致意见,最终法院裁定禁绝予强制执行。
随后,行政构造提出复议申请,二审法院裁定驳回覆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本案生效后,西工法院针对案件审理进程中发明的问题发出司法发起,就相关行政构造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进合理文明人性化法律等方面提出发起。
对此,有网友为法院点赞,传颂法院“当真看待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