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2 16:35:01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大类食品11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1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晋中市榆次区斌儿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其中二甲戊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二、朔州百福时尚商贸有限公司平鲁分公司销售的香蕉,融易新媒体,其中噻虫嗪、噻虫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朔州市平鲁区二翠新鲜瓜果蔬菜门市销售的、标称保定市创发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干榨黄酒,其中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阳城县锦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红薯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