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9 14:09:01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110307830912ZX的网红青团(蛋黄肉松味)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曹国华面包店销售的网红青团(蛋黄肉松味)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 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7日向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曹国华面包店送达了编号No:YC230110的网红青团(蛋黄肉松味)食品安全监督检验不合格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网红青团(蛋黄肉松味),并告知当事人采取召回措施。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曹国华面包店在购进被抽检批次网红青团(蛋黄肉松味)时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110307831036的香蕉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区黄湖镇轩站伟食品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23日向杭州余杭区黄湖镇轩站伟食品店送达了编号为23JF0407034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7kg,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不合格产品已销售食用,无法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采购该批香蕉,未记录和保存相关采购凭证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没款10007元。
三、抽样编号为XJC23330110307830848ZX的桑葚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金家渡综合农贸市场李记山果演义水果商行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4日向杭州市余杭区金家渡综合农贸市场李记山果演义水果商行送达了编号为TH20230310972 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告知暂停销售并封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上述批次食品,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5kg,销售5kg,无库存。
(三)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规定,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桑葚的行为处罚没款306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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