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4 14:34:0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6月16日,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4期),涉及赣县区江口李志峰副食店(李志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花生圈。
(一)食品名称:花生圈;抽样日期:2023年3月10日,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风险控制
赣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赣县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赣县区江口李志峰副食店,经核查,该副食店采购该批次“花生圈”4.5kg,已全部销售完毕,召回0Kg。
(三)行政处罚
赣县区江口李志峰副食店(李志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花生圈的行为,融易新媒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该副食店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证据证明其无主观过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赣市市监稽赣县处罚〔202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