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7:53:02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湖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星沙店销售的,标称河北大凤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代用茶),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及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河北大凤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浏阳市北盛镇领鲜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南正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刀脆萝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识委托方湖南港仔记食品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实后,融易新媒体,认可其提出的真实性异议,该批次产品非湖南港仔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