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5 10:11:03来源:新媒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糕点、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乳制品、糖果制品、饼千、豆制品、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罐头共24类食品 331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融易新媒体,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 85批次、食用农产品77批次、糕点19批次、肉制品19批次、饮料19批次、方便食品1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批次、酒类11批次、乳制品10批次、糖果制品8批次、饼干7批次、豆制品7批次、食糖6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调味品5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蛋制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蜂产品2批次、罐头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 )仙桃市智锋百尚生活超市沙嘴店销售的标称钟祥市迎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干味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湖北永辉中百超市有限公司监利宏泰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和兴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红薯淀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附件:
1.风险解析.pdf
2.食品抽检合格-20230425.pdf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424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