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5 12:12:02来源:互联网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4类食品5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4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大足区兴航面馆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农贸市场吴大金销售的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黔江区黔奉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杭州永强食品有限公司益农分公司生产的开口松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开州坝坝面馆使用的消毒筷子,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五)重庆三橙鲜生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六)万盛区万新农贸市场二楼蔬菜摊区罗泽会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渝北区聚诚餐饮店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八)重庆鑫相连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二锅头(浓香型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九)忠县红星路万朗副食超市销售的仔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十)万州区安顺路高文轩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重庆永香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多桃酥王(烘烤类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一)巫溪县肖庆波水产品经营店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融易新媒体,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