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00:51:04来源: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北京大兴区通报一批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
1、 北京聚荣华旅馆(重庆江湖菜),你(单位)超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制售,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2、北京狼垡诚信食品店(兰州拉面),你(单位)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3、北京和盛盈商贸中心(刷肉爆肚门钉肉饼),你(单位)未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4、北京鑫盛达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阿妹包子),你(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5、北京英华欣民俗旅游服务中心(老马拉面),你(单位)在经营场所未张贴“光盘行动”标识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6、北京兴和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便宜坊),你(单位)洗消间内已洗净的餐具未做任何遮蔽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7、北京晋南禾东商贸有限公司(锦香居饸饹面),你(单位)锦香居饸饹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8、北京海科宏餐饮管理中心(大沙小县),你(单位)未保持场所环境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9、北京天赐阳光饭庄(天赐馅饼饺子),你(单位)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警告。
10、北京传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正宗太和板面),你(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警告。
11、北京双河尚城商贸有限公司(羊棒骨烩面),你(单位)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警告。
12、北京饱爷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九哥杀猪菜锅包肉),你(单位)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