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0:34:01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期通告,检出了21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10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分别为:
(一)由上饶市信州区乐卖特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平阳县万达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万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腿,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由江西省泰王山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泰王山泉优质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由赣县区惠乐达百货店销售的,标称赣州龙族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由江西湖城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鄱源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由上饶市夏营清泉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清唐峰山泉水(包装饮用水),融易新媒体,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由九江宝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涌泉洞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由上饶市横峰县果园新村78号(书香大邸9号楼地下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康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康友食品有限公司铜梁分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由萍乡市莲洪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莲洪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由赣州若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水哥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由南昌和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文鱼刺身,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