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49.9元三人套餐”,到店却不认,南宁一市民被迫原价买单后获赔609元
时间:2023-02-24 22:30:01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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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商家欺骗消费者
“没想到一顿烧烤也吃得满肚子气。”韦女士表示,以低价揽客,优惠券套餐到店后不能使用,感觉商家在欺骗消费者。此外,后续点单时,菜单没有口味选择,同一单品标价“22元5串、40元10串”。韦女士点了烤肥牛、烤掌中宝各5串辣和5串不辣共20串,结账时却被分开收费,3岁小孩没用碗筷也被收茶位费。
据了解,当晚,韦女士在某视频平台投诉后,融易新媒体,原“49.9元三人套餐”调成69元,包含的菜品和服务项目没有变化。
进展:调解后商家作出赔偿
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庞冬梅认为,商家没有做到明确的撤销告知义务,存在欺骗行为。只要消费者在优惠券使用期限内消费,商家就应该诚实守信,不能以物价成本原因拒绝。若商家菜单上没有明确字眼,应当视为一次消费,即消费者结总账之前可随时追单。为避免茶位费歧义,建议商家在顾客下单后及时检查碗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