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8 20:42:02来源:滨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2月1日,四川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典范案例,米易县一家羊肉汤锅东家余某在羊肉汤里掺罂粟壳,将煮出来的羊肉卖给顾主食用。最终,法院以出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01
法令意识淡薄
为了羊汤变鲜美加罂粟壳
本年48岁的余亮(假名)住在四川省米易县,是家里的顶梁柱。2003年,他和老婆姜叶(假名)在内地开了一家羊肉馆,主要售卖羊肉汤锅和羊肉米线等,一家人糊口得其乐陶陶。
2021年9月中旬,余亮感受身体不适,恰好店门口来了一位卖中草药的老人,他便叫老人配了两副中药。配完药后,老人汇报余亮,在羊肉汤中插手罂粟壳,可以或许让羊肉汤和羊肉味道越发鲜美。为了吸引更多顾主前来食用,他便花了30元钱,在老人这里购置了3颗罂粟壳,筹备添加到羊肉汤中。他也因此走上了犯法的阶梯。
02
羊肉汤里掺罂粟壳
难逃执行者的高眼
2021年9月21日晚,余亮在筹备煮羊肉的香料包时,把从老人处购置的3颗罂粟壳,用手搓碎后添加在料包内里。9月22日早上,他把添加了罂粟壳的料包放在锅内里和羊肉一起煮,煮出来的羊肉卖给来吃羊肉米线和羊肉汤锅的顾主食用。
2021年9月24日,法律人员将余亮售卖的添加了罂粟壳的羊肉汤查获并送检,经国度轻家产食品质量监视检测成都站检讨,余亮策划的羊肉馆中的羊肉汤底料,检讨出含吗啡143毫克每公斤,检测结论不及格。
2021年10月19日,米易县公安局普威派出所民警电话通知余亮到派出所接管侦查,到案后,余亮如实供述其在羊肉汤中添加罂粟壳,出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法事实。
余亮说,他只是想羊肉汤味道变得越发鲜美,不知道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对人体有毒有害、易成瘾的身分,此刻才认识到了罂粟壳并非食品,不能添加于羊肉汤中出售给顾主食用。
到案之后,余亮对本身的违法犯法行为招供不讳,而且自愿认罪认罚。03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
最终,法院以出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以下讯断:
一、判处被告人余亮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融易新媒体,缓刑检验期限,从讯断确定之日起计较,罚金于讯断生效之日缴纳。
二、克制被告人余亮在缓刑检验期限内,从事食品出产销售及相关勾当。
食品安详干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康健和生命安详,干系着国度的安宁和社会的成长。我国相关法令明晰划定,出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是犯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法令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