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30 09:45:04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及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7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计908批次,经检验发现31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不合格发现率为3.41%。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张子俊菜档销售的长豆角,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禅城区醉探果蔬档销售的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三水区缪卓毅农副产品经销店销售的青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陈启洁蔬菜店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南海区高渊超蔬菜档销售的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佛山市禅城区岑高松瓜菜档销售的白菜仔,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同时该档口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佛山市禅城区大镇徐记蔬菜档销售的韭菜心,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佛山市南海区里水章清娥蔬菜档销售的香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佛山市禅城区阮海媚蔬菜档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佛山市禅城区俊禄源蔬菜档销售的山东肉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佛山市高明区优之良水果店销售的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佛山市禅城区张子杰水果店销售的蜜橘(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黄厚荣水产品档销售的冬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禅城区俊禄源蔬菜档销售的高明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南海区里水章清娥蔬菜档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黄厚荣水产品档销售的九节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同时该档口销售的沙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高明区容秀钧海鲜档销售的沙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