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22:40:0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2年12月21日,江苏省镇江市市监局宣布关于不及格食品核查究置环境的传递(2022年第30期)。
镇江市市监局关于不及格食品核查究置环境的传递(2022年第30期)
江苏省市监局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及格环境的传递(2022年第48期)共涉及我市1家食品策划单元。现将不及格食品核查究置环境传递如下:
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郑优鲜超市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根基环境。不及格项目为噻虫胺和噻虫嗪,出产日期为2022-08-17。
(二)核查究置环境。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禁锢局于2022年9月19日将不及格检讨陈诉送达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郑优鲜超市并启动核查究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20公斤问题批次产物,融易新媒体,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已推行相应法令义务,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禁锢局依据相关法令礼貌对其作出免予惩罚的抉择,抉择书文号为徒市监不罚字〔2022〕94号。
镇江市市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