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08:46:0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3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33号)
在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4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唐方勇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唐方勇(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芹菜,经抽样检验,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证据证明非主观故意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且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并开展教育。
二、重庆瑞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猪皮、泡猪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瑞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的山椒猪皮(80g/袋、生产日期2022.8.20)、泡猪皮(30g/袋、生产日期2022.6.12),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2022年9月,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因企业已关停倒闭,食品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故无法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调查,不合格原因不明。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委托生产企业重庆有诺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工作。
(三)对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但因生产企业已关停倒闭无法调查,故未立案调查。
三、重庆市佑绿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味子蜂蜜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市佑绿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的五味子蜂蜜,经抽样检验,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因企业已关停倒闭,故无法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调查,不合格原因不明。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委托生产企业重庆市伸友蜂产品有限公司开展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工作。
(三)对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但因生产企业已关停倒闭无法调查,未立案调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委托生产企业重庆市伸友蜂产品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委托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处罚。鉴于委托商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证据证明非主观故意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且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融易新媒体,决定对委托商免予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批次产品48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