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4 03:33:01来源:融易新媒体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9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6号)
召回是后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在改善产品质量,减少因产品缺陷而带来的安全伤害事故,维护公共安全、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现将2019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通告如下。
一、汽车安全召回状况
(一)产业质量安全状况
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但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全国规模以上汽车制造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下降15.9%[1]。汽车总产销量分别为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分别比上年下降7.5%和8.2%,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辆分别为124.2万辆和120.6万辆,下降2.3%和4.0%[2]。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2.6亿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2.07亿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381万辆,占汽车总数的1.46%[3]。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汽车类举报(含零部件)比上年增长25.1%,主要涉及发动机、变速箱等主要部件,质量和安全问题占汽车举报总量的25.63%[4]。国家缺陷信息采集平台全年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汽车产品缺陷线索14971条,涉及发动机总成(占30.42%)、传动系(占19.02%)、电气设备(占16.91%)、车身(占13.56%)等。
(二)召回实施情况
2019年,共实施汽车召回223次,涉及车辆652.97万辆,召回次数比上年增加1%,但召回数量减少48%(见图1)。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992次,涉及缺陷车辆7578.01万辆,融易新媒体,生产者因召回而投入直接费用总计约580亿元。在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同时,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图 1 2004—2019年汽车产品召回的次数与数量
从召回性质看,2019年受市场监管总局缺陷调查影响而实施的召回次数占比较上年提高4.69%,涉及缺陷车辆数量占比提高12.63%。截至2019年年底,受调查影响召回累计达439次,涉及缺陷车辆4429.91万辆,约占召回总量的58%。2004—2019年受调查影响召回次数与数量如图2所示。
图 2 2004-2019年受调查影响召回的次数与数量
从涉及总成看,气囊/安全带、发动机仍为主要缺陷产生部件。因气囊/安全带相关缺陷召回46次,涉及车辆215.18万辆;因发动机相关缺陷召回47次,涉及车辆198.02万辆;因悬架系统缺陷召回7次,涉及车辆72.19万辆;因电器设备相关缺陷召回35次,涉及车辆65.50万辆(见图3)。
图 3 缺陷涉及总成召回数量分布
从缺陷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166次,召回汽车415.82万辆;设计原因召回51次,召回车辆237.06万辆;标识原因召回6次,召回汽车941辆(见图4)。
图 4 汽车产品缺陷原因分类召回数量及占比
从缺陷类型看,因标准符合性问题召回23次,涉及缺陷车辆1.96万辆,同比分别增加156%和822%。标准符合性问题引发的召回虽有所增长,但不合理危险问题引发的召回仍占召回总量的99%以上。
二、消费品安全召回状况
(一)产业质量状况
2019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举报82.1万余件,消费者最关心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占30.22%,比上年增长12.55%。受理商品类举报37.8万余件,占举报总量的46.01%,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98659件,占举报总量的12.01%,位居商品类举报第一[5]。全国56家监测点医院收到产品伤害案例20.7万例,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汽车外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家用日用品等产品的伤害占总伤害的62.17%。国家缺陷信息采集平台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消费品缺陷线索1412条,主要涉及电子电器(占65.72%)、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占2.05%)、儿童用品(占1.84%)。
(二)召回实施情况
2019年,实施召回434次,涉及缺陷消费品数量651.55万件,分别比上年下降41.11%和 63.09%(见图5)。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2262次,涉及缺陷消费品6502.55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