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7 15:15:47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新社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正就新版外商投资企业举报工作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现行的《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举报工作暂行办法》已经实行了十多年。中国商务部24日称,为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融易新媒体,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保护外资合法权益,商务部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外商投资企业举报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于3月23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将在今年4月22日截止。
相比现行规定,举报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外企举报处理流程上有一系列明显改动,如要求举报工作机构接到完整齐备的举报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而现行规定为5个工作日;举报工作机构应在受理举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的举报事项,现行规定为30个工作日内。
不过,对如何处理举报,征求意见稿比现行规定更加具体,提出了以下几种方式:推动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达成谅解;协调被举报人撤销、变更原有行政行为,或者另行作出行政行为;向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采取其他合适的处理方式。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专门规定,举报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外企举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比现行规定“举报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及时妥善协调处理举报事项”的表述,新的举报办法在确保举报工作机构公平公正上更有力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