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9 08:53:51来源:融易新媒体
信息时报讯(记者袁婵)3月15日晚,恰逢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前的热点公司泰和科技(300801)、秀强股份(300160)、雅本化学(300261)公告称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三者均涉嫌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事实上,监管层近期对上市公司“蹭热点”、炒概念行为正保持紧盯监管态势。此前,仅3月8日,就有8家公司因“蹭热点”被通报批评。业内人士认为,随着3月1日新证券法开始实施,上市公司如果再热衷于“蹭热点”的话,或将付出较大的代价。
3家公司涉嫌“蹭热点”
具体来看,3家公司此前均有“蹭热点”炒作股价之嫌。
秀强股份年初至今涨幅达140.27%,曾连拉11个涨停。股价大涨的原因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时称,其为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的国内唯一供应商。在深交所连续发函追问之下,秀强股份才表示,公司不是特斯拉充电桩玻璃产品的直接客户,不属于特斯拉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一级供应商,且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订单量约为1万片/月,预计2020年充电桩玻璃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1%~2%,对业绩影响较小。
雅本化学所属行业是化肥农药,公开资料亦显示,公司致力于合成和生产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产品和新型、高效的医药产品。2月4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李兰娟团队宣布,阿比朵尔及达芦那韦能有效抑制新型冠状病毒。雅本化学即在互动平台上对投资者表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朴颐化学是药物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融易新媒体,公司主要生产其手性药物中间体。此后,雅本化学涨停,其又在互动平台上称,瑞德西韦的两个关键中间体在2015年MERS疫情爆发时就研发出来了,目前已接到多家国内研究所和药厂的询单和订单。但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雅本化学仅承认子公司朴颐化学研发的是瑞德西韦中间体,未再提及达芦那韦。
泰和科技是上市不足4个月的次新股,其曾在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现在生产和经营的产品中,苯扎氯铵和次氯酸钠可用于新型冠状病毒防疫过程中的环境消毒工作”。而在回复深交所的关注函时,其表示,其相关业务占比较少,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深交所认为,泰和科技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客观、完整反映苯扎氯铵和次氯酸钠两项消毒剂类产品相关业务的实际状况,直至2月10日才在对本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深交所对泰和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程终发、董秘程霞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受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影响,次日这3家公司股价均跌停。
事实上,监管层近期对上市公司“蹭热点”、炒概念行为正保持紧盯监管态势。仅在3月8日,就有天晟新材(300169)、永太科技(002326)、泰和科技、联创股份(300343)、延安必康(002411)、银邦股份(300337)、中恒电气(002364)、北玻股份(002613)等8家公司因“蹭热点”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根据公告,这些公司的处分结果将被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新证券法下处罚力度加大
“蹭热点”主要凸显出信披方面的问题。不过,记者注意到,随着3月1日新证券法开始实施,上市公司如果再热衷于“蹭热点”的话,或将付出较大的代价。如《证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披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财经专家曹中铭认为,这些上市公司“蹭热点”发布的信息,本质上属于“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由于是为了“蹭热点”又明显属于误导性的信息,因而其“蹭热点”的行为,涉嫌违规。
此外,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信披义务人披露的信息误导投资者的,在责令改正和给予警告的同时,最高罚款可达1000万元,对责任人员最高可处以500万元的罚款。由此来看,相对于旧版证券法该两项分别最高60万元与30万元的处罚,新证券法对信披违规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违规成本也大幅提高。
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证券法对于信披更加明确、对于违背信披原则的一些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罚款额度,就是为了使信披更加健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打击内幕交易的行为。现在很多内幕交易行为是通过信息不对称获取不法所得,因此如今通过加大对信披违规的处罚力度,从而让更多的投资者公平地获得公开的信息。
近期被交易所
点名“蹭热点”的公司
天晟新材、永太科技、泰和科技、联创股份、延安必康、银邦股份、中恒电气、北玻股份、泰和科技、秀强股份、雅本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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