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据北京市交通委介绍,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鉴于哈啰出行违规投放车辆事实清楚,且被相关部门约谈后拒不改正等严重情节,2019年5月16日,北京市交通执法部门对哈啰出行实施了行政处罚。
据悉,这是北京市首次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哈啰出行被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在城六区限制投放运营车辆,同时自接到处罚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收回在本市的全部违规投放车辆。
昨日上午,北京市交通部门对滴滴出行(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约谈,指出其在未按照要求报备的情况下强行投放车辆,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秩序。责令滴滴出行于5月16日下午进行车辆回收,5月17日12时前完成全部违规投放车辆的回收工作。
自5月13日起,北京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5月9日就召集各区和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了部署,也下发了相关文件,滴滴出行此次违规投放青桔单车的行为情节非常严重,依法将必须给予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