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4 22:49:48来源:融易新媒体
1月1日,资本邦获悉,亚太药业(002370.SZ)公告称,于2019 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2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同时,亚太药业回复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的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45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在关注函回复中,亚太药业称,公司在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出现业绩大幅下降和违规担保事项后, 派工作组进驻上海新高峰,但后续采取的管控措施在推进中受阻,公司未能接管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共10家公司印章和营业执照等关键资料,不能对其实施控制;同时,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部分核心关键管理人员等相继离职,公司无法掌握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及面临的风险等信息,致使公司无法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人事、资产等实施控制,公司已在事实上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融易新媒体,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公司在失去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的控制后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亚太药业表示,公司在前期披露的定期财务报表中,因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拥有控制,均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公告所提及的失控事项发生在2019年3季报披露以后。因此,公司前期已披露定期报告的合并报表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需要更正。
2019 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失去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的控制,公司不再将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范围将减少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共计14 家法人主体,相应引起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对该子公司的合并期间较2018年度缩短,2019年度的损益类项目金额将同口径下降。本年度终了,本公司将根据失控产生的具体影响,考虑对该项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子公司失控对当期损益的具体影响数据将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亚太药业坦言,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目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根据上述规章制度的要求正常召集、召开并履行决策程序。子公司失控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层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显示,为保证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19年11月25 日派工作组进驻上海新高峰,公司积极行使作为上海新高峰唯一股东的权力,同时鉴于上海新高峰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唯一股东亚太药业根据《公司法》及《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9年12月10日作出决定,免去上海新高峰第一届董事陈尧根、吕旭幸、王丽云、任军、黄卫国的董事职务,免去第一届监事沈依伊的监事职务;委派吕旭幸、王丽云、何珍、黄卫国、赵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委派沈依伊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任期三年。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各项管控措施在推进中受阻,子公司仍无法恢复正常经营,公司不能对上海高峰实施有效控制。
亚太药业称,目前公司正努力协调各方工作,进一步核实债权债务,清查资产,将采取各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司法等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