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4 16:23:22来源:融易新媒体
受害者可提起诉讼,要求追缴退赔损失
10月21日深夜11点15分,浙江杭州公安官微发布警情通报,51信用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开展调查。
警情通报指出,今年9月以来,杭州警方接上级部门线索传递,结合日常工作发现,51信用卡涉及大量各地异常举报信息。经初步调查发现,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
华商报记者从多个信源处证实,10月21日上午11时许,有数十辆警车停在杭州市紫霞街80号西溪谷国际商务中心B座楼下,警方随后从楼内“51信用卡”杭州总部将多名戴口罩、挂着工牌的工作人员带离工作岗位,这些人员经警方初步核验身份后最终被用警车带走。
受“暴力催收”事件影响,在香港上市的信用卡管理第一股——51信用卡盘中暴跌,下午1时50分宣布停牌,停牌前跌幅达到34.69%,收盘价为1.77港元。
10月22日早上6时02分,51信用卡创始人孙海涛在微博发声致歉,称10月21日的风波源于管理不完善,对合作公司的培训和监督不够,,导致在对借款人联络沟通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孙海涛澄清称其配合警方调查,并未被警方扣留。
2012年孙海涛创办“51信用卡”。2015年从“信用卡管理工具”向“小额信贷业务”(即P2P)业务转型,凭借网络借贷撮合服务平台“51人品”逐步实现大幅盈利,2018年成功在香港上市,被誉为信用卡管理第一股。该公司今年中报披露数据显示,管理信用卡已达1.387亿张,用户达8340万。
>律师说法
“软暴力”催债应该如何定罪量刑
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作为普通借款者应如何认清网贷机构挖的那些坑?10月22日,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暨不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曾杰律师,进行法律解读。
软暴力催债涉嫌寻衅滋事罪,“51信用卡”或涉共同犯罪
“从委托他人催收案发的案情来看,一般是由大量的受害人、借款人被‘暴力催收’后,向警方投诉、报案,警方经过初步侦查后,确定了基本的犯罪事实。”曾杰指出,根据《刑法》和《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使用“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主要涉嫌的就是寻衅滋事罪,如果情节恶劣或者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融易新媒体,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曾杰指出:“此次事件中,51信用卡作为委托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有参与’软暴力‘催收、寻衅滋事的共同故意,则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这种共同故意,既包括直接参与策划、实施,或在明知的情况下提供帮助、支持,或者明示、暗示、默许、放任其实施相关软暴力催收行为。”
51信用卡案中,受委托的催收公司也存在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何不构成招摇撞骗罪,而是以寻衅滋事罪定性呢?曾杰表示:“从本案具体案情来看,被委托的催收公司,主要是将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催收的手段之一,其主要目的是在于恐吓、威吓受害人,而不是欺骗受骗人,因此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定性比较合适。”
打击暴力催收一直很严格,警示市场参与者应遵纪守法
此次“暴力催收”事件发酵,是否意味着国家加强对不良网贷的监管?对此,曾杰表示,从去年扫黑除恶行动到今年4月四部门发文打击“套路贷”、“暴力催收”等行为,意味着国家保护合法民间借贷,打击不法借贷行为的决心,这并不是意味着针对某家公司的行动,而是整体性的对所有的市场参与者提出了严格遵纪守法的警示。“事实上,国家对于‘套路贷’‘暴力催收’的打击一直都很严格,不论多大体量的公司,只要涉嫌违法犯罪,都难逃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
曾杰提醒,普通借款者应该学习金融信贷相关知识,选择合法的网贷机构,避免网贷机构挖坑。面对“暴力催收”,借款人要敢于寻求法律援助。谈及受害借款人如何维权,曾杰建议:“目前普通的’软暴力‘受害者,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积极与警方沟通,投诉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如果自身有相关损失,也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要求追缴、退赔相关损失。” 华商报记者 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