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00:33:47来源:融易新媒体
《规范》的出台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红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和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这项标准的出台对于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谢谢。
【民政部副部长 高晓兵】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刚才我也说了这项标准是养老服务领域第一个强制性标准,应该说它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一是完善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的出台明确的是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红线,2017年制定的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明确的是保障养老服务质量的基准线。2018年制定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明确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等级线。这个文件出台后,前不久民政部制定了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这三个国家标准和实施意见是相互支撑的,融易新媒体,也是各有定位的。这样一来,初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的框架。
二是有助于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而且是未富先老。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养老服务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总体上我们应该看到还是处在起步阶段,而且从服务机构的情况看良莠不齐、服务不规范、安全不到位等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将有助于养老机构管理者和服务人员提高标准意识,做到服务安全有标准可守、有规矩可循,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
三是有助于完善养老服务的综合监管。大家可能已经关注到,2018年底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部法律中取消了原来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也就是说现在设立养老机构不需要许可。这样就把事中、事后的监管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现在出台的这个标准,与即将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其他监管措施相互衔接起来,共同构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依据,确保养老服务既放得开、又管得住,确保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