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3 16:51:47来源:经济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势头强劲,不仅激发了外贸主体活力,拓展了外贸发展空间,同时也提升了外贸运行效率,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实现产业数字化和贸易数字化融合。
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对外贸易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实践,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对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从无到有规模扩大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发生了重大变革,跨境电商从无到有快速发展。据海关统计,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5年来增长近10倍。跨境电商占外贸的比重由2015年的不到1%增长到2021年的4.9%。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为应对疫情冲击,数字经济发展出现新的应用场景,各国和各地区消费者线上需求不断增长,这也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机会。数据显示,融易新媒体,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1.6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25.7%。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1.9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18.6%,实现连续两年高速增长。今年前8个月,我国跨境电商表现出非常好的增长势头。
跨境电商这一外贸新业态的发展,大幅降低了国际贸易专业化门槛,使一大批“不会做、做不起、不能做”的小微主体成为新型贸易经营者,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了新发展机遇。目前,在我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已经超过3万家。
同时,跨境电商让“买全球卖全球”的范围扩大。通过政策创新,更多国外的优质产品通过网购等方式进入国内市场。数据显示,跨境电商进口规模从2016年的39.3亿美元增加至2021年的170.9亿美元,增长3.3倍。同时,跨境电商企业通过打造要素集聚、反应快速的柔性供应链,更好满足了海外消费者个性化、定制化需求。
10年来,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不仅丰富了国内市场供给、更好满足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为全球贸易投资注入了新动能。
跨境电商自身发展也呈现出新特点。从渠道看,跨境电商从依托第三方平台为主,逐步开发出独立网站、社交网站、搜索引擎营销等多种新渠道。从主体看,民营企业占比高达97.5%,主力军作用突出。由早期的个人和贸易型企业为主转变为贸易型企业与生产型企业融合发展,许多生产型企业由线下转到线上,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从产品看,由单纯注重性价比逐步向注重品牌、质量、标准、服务等转变,培育了一大批跨境电商品牌,拓展了营销渠道,也增强了我国产品的定价主动权。
作为跨境电商重要的境外节点,海外仓是新型外贸基础设施,也是带动外贸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数据显示,我国海外仓布局持续优化,目前数量超过2000个,总面积超过1600万平方米。这些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既聚焦推动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海外仓建设中,又强调新技术的应用,这都为海外仓的发展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撑。
助力国内消费升级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消费升级现象凸显,进口特色产品、高端产品成为满足国内消费升级的重要手段。在传统进口方式基础上,积极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助于带动扩大优质商品进口规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在“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指导下,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从2016年5月开始实行“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过渡期安排;二是2018年11月六部门首次印发《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保证了过渡期后监管安排的连续稳定。
同时,逐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范围,2018年起先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运行,2020年进一步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2021年3月,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
伴随着2021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的进一步扩大,“网购保税进口”试点范围也随之扩大,更加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同时缩短了消费者购买进口商品的收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