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31 16:25:33来源:互联网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国盾量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1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
定了相应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了保
2 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荐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
3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4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5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对公
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6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
8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内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则等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
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促
9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 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0 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曰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
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11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 事项
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12 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履行承诺的情况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不存在
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13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 告的情况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
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14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
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 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
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 场检查工作要求。
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需要专
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
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
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
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发现的问题
公司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606.12万元,同比下降32.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4.51万元,同比上升42.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870.18万元,同比上升39.97%。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收入集中在四季度,上半年营业收入较少,占全年比例低且有所波动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但同比上升、亏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致使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二)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不涉及整改事项。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技术开发风险
量子保密通信技术是近年发展较快的新兴技术,科研领域对该技术涉及的新型协议、新型器件的研究方兴未艾,在小型化、专用芯片以及更远通信距离等方面正在持续取得突破。量子保密通信行业还需要加快融入传统信息安全行业,企业必须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和信息安全需求准确把握创新方向,持续不断地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成熟产品推向市场。公司需要持续加大技术和产品研发投入,加强研发队伍建设,紧跟技术发展步伐,提高技术创新到产品的转化效率,满足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如公司未能准确判断新技术的发展方向或者新技术开发失败、未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未能将新技术产品化并满足用户需求,可能导致公司技术和产品被赶超或者替代,将会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开拓风险
现阶段,公司的发展主要依托于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以及政务、金融、电力、国防等行业应用。公司的业务及经营业绩对国家及地方政府推动的骨干网、城域网等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项目存在重大依赖。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需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快向行业客户和个人客户的延伸和拓展,并不断提高技术的成熟度,以增强与客户合作的深度和宽度。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推进进度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产品向行业用户和个人用户的拓展应用也需要一定的推广周期,如果公司不能进行有效市场开拓或者商业化应用推广不力,将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业绩存在下滑风险
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606.12万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为2,390.83万元,同比下降32.82%;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870.18万元,同比上升39.97%,但仍然为负。量子保密通信网络推进的时间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造成对量子通信产品的采购需求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下滑风险。
(四)政府补助变化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量子通信产业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受到国家大力支持。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多项专项资金、科研经费等,促进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并提升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对政府补助存在较大依赖,利润总额中政府补助金额为3,445.29万元;报告期期末,递延收益余额为15,149.86万元,均来自于政府补助。如果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政府补助,将会对公司的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依赖专业人才和团队,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当前,量子通信行业对于技术和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1-6月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061,167.36 23,908,305.36 -3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345,133.72 -23,227,884.69 42.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8,701,778.08 -64,473,251.08 39.9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741,820.16 -23,392,271.06 -116.92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同比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72,259,722.82 985,604,856.54 -1.35
总资产 1,189,336,598.04 1,245,832,517.41 -4.53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1-6月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39 43.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39 43.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65 -1.07 39.25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 -2.6 增加1.2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95 -7.23 增加3.28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91.36 169.84 增加21.52个百分点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2.82%,主要系公司收入集中在四季度,上半年营业收入较少,占全年比例低且有所波动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但同比上升42.55%、亏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致使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16.92%,主要系报告期内下游客户受疫情影响,复工延迟,客户回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为负,但同比增长分别为43.59%、43.59%、39.25,主要系2020年1-6月公司净亏损同比减少所致。
综上,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具体如下:
(一)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不仅掌握了量子通信的一系列核心技术并不断优化,在基础研究向工程应用转化能力上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并在组网控制、工程技术及核心组件等方面都具有优势。公司形成了从基础研究成果向工程应用快速转化的技术能力体系,包括技术顶层设计能力、产品规划设计能力、产品创新优化能力等,大量量子通信网络建设案例和行业客户应用案例,不断从应用侧传递需求信息,对下一代产品的研发设计以及当前产品的快速持续优化形成了强有力的支撑。
公司是密码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首批会员单位、中国量子通信产业联盟发起单位、中国信息协会量子信息分会发起单位、国际云安全联盟(CSA)量子安全国际工作组(QSSWG)发起单位、国际电信联盟(ITU)成员单位,拥有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量子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秉承“预研一代、研制一代、生产一代”的总体布局,通过构建高水平的研发技术平台,在保障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实现产品和技术的更新换代。公司已拥有专利223项,其中发明专利51项、实用新型专利125项、外观设计专利33项、国际专利1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95项,并拥有多项非专利技术。
依托强大的技术优势,公司为国家量子保密通信“京沪干线”、“武合干线”等骨干网工程的核心设备供应和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并在国家重大活动保障中发挥作用,如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杭州G20峰会、青岛上合组织峰会、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
(二)人才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人才团队建设,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构建了一支技能全面、素质过硬的核心技术团队,人员梯队覆盖理论研究、系统设计、光学、电子学与集成电路、硬件逻辑、软件等专业方向。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对量子信息技术有深刻的理解和广阔的视野,能够及时了解跟踪行业应用和基础科研动态,准确把握前沿领域客户的需求,多名核心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发人员参与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安徽省自主创新重大专项、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等研发项目。公司“规模化量子网络组网技术产业创新团队”被评定为合肥市第二批“228”产业创新团队,“量子通信接入网络核心技术产业创新团队”被评定为合肥市第五批“228”产业创新团队,“量子通信接入网络核心技术产业创新团队”被评定为安徽省第九批“115”产业创新团队,“济南市量子通信创新团队”被评定为“济南市优秀创新团队”。公司同时在合肥、济南、广州、北京、上海设有研发团队,对接当地高校、科研院所等优势技术资源,负责不同领域的技术研发。
此外,公司通过丰富企业文化、提高福利待遇、提供公平晋升机制、增加培训机会等一系列措施,努力创造开放、协作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氛围来吸引、培养和留住人才,以保持技术人员和研发团队的稳定,并通过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公司技术领先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品牌优势
公司重视品牌培育和建设,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创办以来,公司在量子通信领域深耕细作,通过为“京沪干线”、“武合干线”、北京城域网、上海城域网、济南城域网、合肥城域网、武汉城域网建设提供产品和技术保障,以及在政务、金融、电力、国防等行业和领域的开拓性应用,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正在牵头或参与多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2014年10月,公司作为中国的代表企业参加莫斯科“开放式创新”国际创新发展论坛暨展览。2016年12月,欧盟量子技术旗舰项目高级指导委员会主席Jürgen Mlynek率领委员会成员专程访问公司。公司作为中国量子通信产业化的代表企业,在业内建立了自己的品牌优势。
(四)工程应用优势
量子通信产品从实验阶段到进入市场直至大规模应用需要经过不断的测试、验证和实践检验,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公司的产品已在国家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项目、地方量子保密通信城域网及行业接入应用中得到了验证,已有超过6,000公里光纤量子保密通信网络使用了公司提供的产品且处于在线运行状态。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开发和升级工作,不断开发出能够适应复杂环境、满足行业客户需求的不同产品,并在金融、电力等领域得到有效应用,如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工商银行电子档案应用数据库同步系统、阿里云网商银行数据传输、交通银行企业网银用例建设、徽商银行数字证书传输等,以及国家电网北京灾备中心、上海灾备中心的异地容灾备份数据量子加密传输,北京市电力公司、安徽省电力公司、南京市电力公司的调度与配电自动化电量采集等。
(五)核心组件自主可控优势
量子通信作为一种创新性的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关键的核心组件自主可控对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必不可少。美国在其2017年8月更新的针对信息安全类商品的出口管制清单中,明确列入“专门设计(或制造)以用于实现或使用量子密钥(也称量子密钥分发QKD)”的商品;在2017年12月更新的针对“许可证例外”的说明中,量子密码类商品或软件只对中国非政府类用户可以适用“许可证例外”。公司高度重视核心组件的自主可控,通过不断的研发创新,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形成了完整的工艺流程,取得了包括近红外单光子探测器、量子光源、光频率转换模块以及量子随机数发生器等核心组件成果。同时,对于构成核心组件中的关键器件,公司不断加大资源投入与重点科研院所进行合作开发,既保证了关键器件的有效供应,也摆脱了该关键器件依赖进口的不利局面。公司核心组件的自主可控不但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使公司具备进入特定目标用户市场的先决条件,也为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必要基础。
(六)资质优势
行业资质和认证是衡量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公司产品主要用于信息安全领域,进入某些重要的应用领域必须通过严格的检测并取得入围许可的资质。公司及子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研发能力、领先的技术优势以及产品支撑体系获得了各类业务资质、许可和证书,包括军工相关资质证书、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 L4证书。公司在资质方面的优势为公司拓展业务、开拓市场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0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3,073.3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1.36%;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80人,占公司总人数的46.15%。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专利223项,其中发明专利51项、实用新型专利125项、外观设计专利33项、国际专利1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95项。
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2020年1-6月,公司新申请专利37项,授权专利15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新增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2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不适用。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1、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8.00%、11.01%、7.60%、6.60%、5.67%,无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公司法人股东科大控股与自然人股东彭承志、程大涛、柳志伟、于晓风、费革胜、冯辉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2020年6月30日,法人股东科大控股直接持有公司10,8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8.00%;彭承志直接持有公司1,692,000股股份,并通过合肥琨腾、合肥鞭影、宁波琨腾间接持有公司2,097,493股股份,其合计持有公司3,789,49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3158%;程大涛直接持有公司3,264,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47%;柳志伟直接持有公司2,34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64%;于晓风直接持有公司924,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83%;费革胜直接持有公司1,416,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1%;冯辉直接持有公司936,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8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合计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小计 比例(%)
1 彭承志 董事长 1,692,000 2,097,493 3,789,493 6.3158
2 王兵 副董事长 - - - -
3 应勇 副董事长 - - - -
4 赵勇 董事、总裁、总工程师 434,000 1,218,001 1,652,001 2.7533
5 王根九 董事 2,205,000 2,376,000 4,581,000 7.6350
6 王希 董事 - - - -
7 舒华英 独立董事 - - - -
8 杨棉之 独立董事 - - - -
9 李健 独立董事 - - - -
10 冯镭 监事会主席 - 7,500 7,500 0.0125
11 耿双华 监事 - - - -
12 范奇晖 监事 - - - -
13 陈庆 - 242,000 - 242,000 0.4033
14 张军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96,000 - 196,000 0.3267
财务总监
15 冯斯波 副总裁 158,000 - 158,000 0.2633
16 张爱辉 副总裁 - 124,000 124,000 0.2067
17 何炜 副总裁 - 72,000 72,000 0.1200
18 钟军 副总裁 - 90,000 90,000 0.1500
注:原常务副总裁陈庆已辞去其常务副总裁;原副董事长王根九已辞去其副董事长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应勇选举为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未发生股份减持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此页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 震 马 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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