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5 15:20:06来源:融易新媒体
实控39家公司。 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以涉嫌内幕交易罪对首善财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善集团”)原董事长吴正新批准逮捕。目前,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首善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显示,该集团是“中国领先的高端财富管理服务商,致力于为高净值个人、家族和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综合财富管理服务,业务架构包括高端财富管理、综合资产管理、精品投资银行和综合投资等核心板块。” 截至发稿,时间财经未查询到首善集团官网。不过据天眼查显示,2018年12月26日,首善财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博州上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几天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退出,叶雄涛新增。 天眼查还显示,吴正新实控39家公司,任首普财高管理集团董事长、首善财富管理研究院院长。吴正新曾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兴业城市信用社、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等单位担任科长、理事长和支行长职务。曾在《金融时报》、《银行家》、《证券研究》等权威报刊发表多篇论文和研究报古,著有《法人股权投资理论与操作实务》一书。
时间财查询发现,上述内容在首善家财(上海)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善家财”)官网资料中亦能得到部分印证。 图源:首善家财官网 针对吴正新被逮捕,时间财经多次尝试联系首善集团方面,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内幕交易亏损1.6亿
2019年9月5日,证监会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吴正新(首善集团董事长)是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宝新能源”)与东方富海股权合作的中间介绍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首善集团内幕交易宝新能源股票亏损1.56亿元,被证监会依法罚款60万元。 2016年8月2日,首善集团与宝新能源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丽华集团”)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首善集团与宝新能源、宝丽华集团在投资与资产管理、新三板投融资、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税收筹划和财富管理等四个方面开展全面战略合作。 一个月后,首善集团董事长吴正新介绍宝新能源董事长宁某喜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董事长陈某认识。吴正新到深圳东方富海,向陈某等人介绍宝新能源,为东方富海与宝新能源的股权合作牵线搭桥。 2017年1月13日,宝新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将其所持1.11亿股宝新能源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11%)协议转让给宁某喜(宝新能源董事长),将其所持1.09亿股宝新能源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萍乡市富海久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方富海员工持股平台)。2017年2月25日,宝新能源发布关于受让暨增资深圳东方富海股份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7日开市起复牌。 宝新能源与东方富海的上述股权合作事项,属于重大事件,在信息公开前构成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16年9月13日,公开于2017年2月25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6年9月13日至2017年2月25日。吴正新(首善集团董事长)是宝新能源与东方富海股权合作的中间介绍人,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首善集团实际控制使用“首善集团”、“上海首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9个账户(下称账户组)。首善集团的所有投资包括二级市场投资均由吴正新决策,买卖时间、方向和额度都由吴正新决定,交易部负责执行。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账户组累计买入宝新能源9747.6万股,卖出2552.6万股,净买入7194.8万股。经计算,该账户组合计亏损1.56亿元。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首善集团处以60万元罚款,对吴正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实控39家公司 天眼查显示,吴正新实际控制39家公司,涉及投资管理、生物科技、房地产等领域。值得注意的是,其名下多家公司因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首善集团微信公众号文章还显示,吴正新拥有众多头衔,除了任首普财高管理集团董事长、首善财富管理研究院院长名头外,还兼任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中国家族财富研究中心联席理事长。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被评为武汉大学十大杰出MBA校友,现在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金融DBA(工商管理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