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1 13:01:50来源:融易新媒体
6月7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18.SH,证券简称“ST康美”)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原因是存在信披违规行为。 广东证监局表示,康美药业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2020年1月23日,你公司发布201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约为-13.5亿元至-16.5亿元。4月30日,你公司发布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披露全年净利润修正为-36.48亿元。6月4日,你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披露2019年度净利润修正为-46.15亿元, 广东证监局认为,康美药业披露的2019年度经营业绩多次出现大幅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康美药业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康美药业应在收到相关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开说明导致你公司披露的经营业绩发生多次大幅变动的原因、具体项目和金额,以及针对该问题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 上个月,由于在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的年报或半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虚增货币资金、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等违法行为,康美药业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本文源自蓝鲸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