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1 17:36:10来源:融易新媒体
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重点培育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各区(县)市计量行政与技术机构相关人员等开展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使用宣贯培训会,介绍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自我声明制度的实施背景、重要意义、企业如何开展自我评价以及“C”标志声明程序,并组织现场互动答疑。
“C”标志,是什么? 定量包装商品,又是什么?? “C”标志出现在定量包装商品上 又是怎么回事?? 企业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自我声明制度 又双叒叕是什么????
01 / 什么是定量包装商品? 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以质量标注:0-50千克;以体积标注:0-50升;以长度标注:无限制;以面积标注:无限制;以计数方式标注:无限制)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如我们在日常生活常见的1升的食用油、200克的牙膏、50米的电线、100抽的餐巾纸等。 02 / 什么是“C”标志? “C”标志(“C”取自“China”的首字母)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 “C”标志图形外沿为正八边形,融易新媒体,内沿为正方形,比例需符合规定要求。使用“C”标志时,应清晰易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可除去。“C”标志应与净含量同时标出,标于净含量之后或之前。“C”标志字符高度与净含量字符规定高度相同,最小高度不少于3mm。 商品贴上“C”标志,即表明其产品净含量是有保证的,消费者可据此放心购买到足量的商品。 03 / “C”标志制度是什么时候 开始实施的? 2001年,我国借鉴欧洲在定量包装商品上实行“e”标志的经验,决定在我国推行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制度。 首批确定酒、食用油、方便面、米、奶粉、牛奶、纯净水等13种定量包装商品可在其净含量前或后标注“C”标志。现在,所有量限范围内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均可自愿开展“C”标志评价。 2019年1月起,浙江省全面实施“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后续监管+市场监督”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 宁波自2019年5月起正式实施该制度。目前,全市已有22家企业完成自我声明,可在其声明的商品上使用“C”标志。 04 / 企业如何进行“C”标志自我声明? 自愿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可通过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政务网公告公示栏()下载相关材料(邮箱改为sscjgjjlc@163.com)并按要求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