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31 09:33:06来源:融易新媒体
事情是这样的: 1986年的小丽(化名)与1995年的小华(化名)恋爱一年多以来,都没有正式工作,与小华的姐姐共同租房居住。5月14日,因男友小华凌晨两点多才回家,小丽怀疑其出轨,于是就拿走了小华的手机翻看。虽然小华夺走手机不让看,小丽还是瞥到了小华和别人约会的信息。两人因此起了争执,争吵中小华想动手打小丽,一气之下小丽冲进厨房拿起菜刀吓唬小华。小丽盛怒之下,把菜刀从40楼扔下,砸到了楼下价值176万元的加长版路虎,路虎天窗被砸坏了要整个换掉,后备箱上方还有裂缝。随后,小华报警。经估价定损,车辆维修大概需13万元左右。经过民警教育,小丽对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感到后悔。小华联系路虎车的车主唐女士,希望能协商解决。目前,小丽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说法: 小丽为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案中,小丽从40楼扔出菜刀的行为,属于高空抛物行为。首先,高空抛物行为极易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危害极大。其次,一个空易拉罐从25楼坠落都可致人死亡,更何况小丽是从40楼扔的,而且扔的还是菜刀,这一行为危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 虽然仅造成了财产损失,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该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第五条: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行为还会触犯哪些罪名? 如前文所述,高空抛物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除此之外,还可能构成以下犯罪: 1、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而高空抛物的,将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2、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的,融易新媒体,将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 3、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江苏路漫律师事务所 董家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