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9 16:43:46来源:财经网
“进一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案例体系,由司法判决来做出一个规则的明确,它比立法修改能够更加及时的适应金融市场。”5月16日,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肖凯在“金融战疫,共克时艰”2020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中表示。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肖凯
在金融治理方面,肖凯指出,上海金融法院首创了一个证券纠纷的示范判决机制,即,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的全链条纠纷解决机制。“我们所处理的将近一半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当中,每个案件都可能涉及到几百甚至几千的投资者,这样一个群体性的纠纷怎么样能够有一个便捷、高效、公正的纠纷解决机制来加以完善,我们借鉴了域外德国的司法判决的做法,也就是从当中选择具有共通的事实争议点和法律争议点的案件,我们先行判决,同时来推动在后续平行案件的调解的解决,这样的话就能够有效的去化解降低中小投资者的维权的成本,同时能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来统一立案裁判的标准,提高我们司法裁判的效率。”
围绕金融法治未来发展,肖凯认为可从三个方面着手,在金融开放中如何能够更多确立中国司法机构对于涉外金融纠纷的管辖权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我们“一带一路”的项目,像亚投行、金砖这些对外合作和跨境交易当中,我们应该让独立当事人来协议选择法院进行管辖。
第二是要进一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案例体系。因为案例能够更加灵活的适用金融市场的创新,所以更多的纠纷在司法案例当中的体现,由司法判决来做出一个规则的明确,它比立法修改能够更加及时的适应金融市场。
第三是要进一步创新金融审判运行机制。尤其是要进一步的推动在诉讼、调解、仲裁的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这样就能够使得上海金融法院在金融纠纷解决方面成为各个当事人愿意选择的诉讼优选地。
附发言实录
肖凯:谢谢主持人、谢谢何主任。我们今天这个主题是中国经济金融政策的报告,我注意到今天报告的主题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现代金融的治理,其中把法治化作为了中国现代金融治理的重要的一个环节,评选的中国十大金融政策当中排名第一的就是去年《证券法》的修改,在地方的金融十大政策当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若干意见也是名列其中,接下来我就结合上海金融法院的实践来介绍一下我们在创新金融法治当中的一些探索。
时间关系我想讲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什么我们要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第二是我们设立了一个怎样的金融法院;第三是在目前提升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的一年多的时间当中,上海金融法院到底做了哪些探索?最后是在持续的金融开放的条件项下,我们金融司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哪些内容?
一、为什么要设立金融法院?
我们都知道目前上海金融法院是全国第一家设立的,也是唯一的一家金融法院,像国际上以La Porta教授为代表的法律和金融学派的实证分析都认为,法律、司法制度和执法的机制都支配着金融交易,保护投资者金融履行的实体经济能更好的激励金融的发展,而且从全球市场来看金融法治的环境已经成为衡量国际金融中心是否具有竞争力的一个很重要的基础性的条件。那么无论是在纽约、伦敦还是在迪拜这些金融中心当中都有适合各自条件的这样一些金融的专门审判的机构。我们看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提请全国人大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报告当中提出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目标,就是要健全完善金融审判的体系,来营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的法治环境,从而促进经济和金融的良好循环和健康发展。
上海金融法院在2018年的8月20日正式揭牌成立,是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政府三家共同向深改委申请设立的,很快得到了深改委的批准,8月20日正式揭牌成立了。
第二方面,我们来看看所成立的金融法院是怎样的一个独一无二的金融法院。
我们可以看一下主要有这样几点,第一,是金融领域的专门法院。在金融法院成立之时,最高人民法院就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做了一个专门的司法解释,核心是所有金融民商事案件和金融的行政案件都是由金融法院集中管辖。而且,涉及金融基础设施的案件以及去年专门就科创板的案件当中也做了一个由金融法院来试点科创板的集中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