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07 09:19:19来源:融易新媒体
华讯方舟2018年净利润大幅亏损4.88亿元,2019年预计将巨亏10亿元至15亿元,连续两年大幅亏损,意味着华讯方舟将要戴上“*ST”的帽子
曾经戴着军工、雄安等诸多概念光环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讯方舟,000687.SZ),一度令投资者憧憬不已,五年前借壳成功备受市场追捧,但如今,这家公司却面临着再度易主的尴尬。
1月21日晚,华讯方舟公告称,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讯科技)及实际控制人吴光胜与仁东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仁东集团)签署了框架协议,仁东集团拟通过增资受让华讯科技股权等方式取得不低于51%的股权,达到控股地位;与此同时,吴光胜将其名下持有的华讯科技股权,并协调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华讯科技不低于17.1401%股权,合计不低于51%股权委托仁东集团管理。
这意味着,若后续各方能签署正式协议,华讯方舟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值得玩味的是,这样一则可能引发华讯方舟实控人变更、将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告,却存在多项矛盾之处。由此引得公告披露第二天,深交所即下发关注函问询。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1月22日晚间披露的业绩预告公告显示,华讯方舟2019年度净利润将巨亏10亿元至15亿元,加之2018年业绩为亏损4.88亿元,连续两年大幅亏损意味着,华讯方舟股票将在2019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戴上“*ST”的帽子。
此外,1月23日晚间华讯方舟最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华讯科技所持有的华讯方舟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业务,质押展期1.26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5.69%,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同时,数据显示,华讯科技持有的2.26亿股华讯方舟股份全部质押,且全部处于被限售和冻结状态。
Wind数据显示,2月3日鼠年首个交易日及1月23日猪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华讯方舟连续两个一字跌停,2月3日午盘收盘价为5.48元,系近一年以来股价最低点。
实控人易手协议端倪颇多
1月21日晚间,华讯方舟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下称《实控人变更公告》)称,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及实际控制人吴光胜与仁东集团签署了《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与仁东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之合作框架协议》。
2019年三季报显示,华讯科技持有华讯方舟2.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9.46%,是其控股股东;华讯方舟实际控制人吴光胜持有华讯方舟947.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4%。
同时,吴光胜持有华讯科技33.86%股份,是华讯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告显示,吴光胜为华讯方舟董事长和华讯科技董事长。
企查查显示,仁东集团成立于2019年1月16日,注册资本20亿元,实际控制人霍东持股比例为99.90%。仁东集团旗下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仁东控股,融易新媒体,002647.SZ,)24.66%和5.27%的股份。
根据《实控人变更公告》,若后续各方能签署正式的股权托管协议,未来华讯方舟的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将由吴光胜变更为霍东。
值得注意的是,这则对公司将产生重大影响的《实控人变更公告》却出现了多项前后矛盾之处,引发深交所在华讯方舟公告披露的次日即下发关注函进行问询。
《实控人变更公告》显示,仁东集团拟通过增资华讯科技、受让华讯科技股权等方式累计取得华讯科技不低于51%的股权,达到控股地位。
与此同时,协议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吴光胜将其名下持有的华讯科技33.8599%股权(对应15992万元出资额),并协调华讯科技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华讯科技不低于17.1401%股权,合计不低于51%股权(即“托管股权”),委托仁东集团管理,由仁东集团依其经营管理方式统一进行管理。
这意味着,通过增资受让方式取得不低于51%股权和通过托管方式取得不低于51%股权同时进行——“51%+51%=102%>100%!”, 两种途径同时达到不低于51%股权,真的可以实现?两种途径为什么要同时进行?
《实控人变更公告》中还有一处明显矛盾之处:公告的“股权托管”部分称,委托期限自正式股权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仁东集团及/或仁东集团同意或指定的第三方取得华讯集团的股权达到控股的比例时止;公告的“进一步合作”部分则称,委托期两年内,仁东集团有权行使股权增资(或转股)行为,直至完成对华讯集团51%的股权持有。
如两年内未取得华讯方舟股权或实际取得股权比例不足51%时,股份托管是否自动失效或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