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30 18:40:01来源:新媒体
还有学者通过比较线上购物车与线下购物车发现,线上购物的品类更单一、相似度更高,说明平台信息推送等方式强化了消费者购物的目的性和惯性,但购物的品类却不像已有研究所证明的那样变得更加丰富。也就是说,信息推送可能使人们的消费更加单调乏味而不是丰富多彩。
诚然,平台在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内行使的微观经济指令,与计划经济行使的经济命令大相径庭。然而,只要存在较高的控制力,微观信息所携带的经济指令都会将各类市场主体的经济努力转移到具备权威的平台目标上,从而创建一个由平台利润最大化目标为导向的经济新秩序。
从整个社会来看,信息茧房还可能加剧观点撕裂和社会分层。由于不同的人群看到的信息不同,并在推送模式下反复强化各自的认知,无法接触到不同的观点和更广阔的世界。久而久之,各种社会摩擦不断发生,甚至导致真伪难辨、是非不分。
但信息茧房还可以遭视为能够将人“编队”的“社会纽带”,大大小小的群体在彼此相似且对外割裂的信息环境之下,围绕共同利益或话题有机地聚在一起。但群体间是割裂的,甚至在一些问题上形成的认知是非常矛盾的,比如俄乌冲突、中东冲突等问题上。
法国经济学家塞德里克·迪朗在《技术封建主义》一书中指出,平台成了新的社会组织结构,它们用数字技术来控制我们的生活,例如对外卖员和快递员个别劳动过程的控制,以及对人们社交的控制。算法通过各种概率预测,剥夺了主体的反身性空间,即剥夺了主体挑战现实的能力,形成了一种“自动化社会控制”。特别是,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互动中形成数据不断成为算法优化与决策的“养料”,而社会互动又在遭算法的结果“操纵”,导致社会化的退化。
究竟建议
平台的信息茧房能否依靠市场或平台自治加以管理?至少当前阶段确实已经出现了一定的现实问题,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为此,应从政府监管的角度,优化政策设计,既能让用户获得优质的信息推送服务,又避免过多同质信息推送导致的信息茧房问题。
第一,强化平台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用户的信息环境是有差异的,且由平台策略性决定。但政府在监管的过程中,要强调平台发布信息必须一视同仁,不能有歧视性目的。对利用信息优势制造信息不对称,为少数商家定向披露歧视性信息或优待信息,或向少数消费者定向披露高价格产品等问题,要严肃追究。并且,买卖双方看到的信息是一致的,不能由商家花钱删评论使消费者看不到完整的商家信息。提升榜单透明度和可解释性,打击操纵行为。
第二,鼓励平台提供双面的、平衡的信息。平台设置算法要避免一味推送同质化信息,可在一定推送强度之后夹带着推送一些多元化甚至相反的信息内容,提升推送内容多样性丰富性。规范设置“不感兴趣”“此类信息过多”等负反馈功能,助力用户打破信息舒适区,形成更完整的认知。对认知水平较低、自控能力较差的老人和青少年等特殊人群,要做出更多算法推荐的限制,减少诱导成瘾现象的发生。积极发挥平台自治的作用,由平台及时审查并处理商家、用户及“专业造假公司”发布的虚假信息。
第三,提高信息质量。当技术遭一个平台、组织或企业等主体经营和运用的时候,如果没有价值观的注入,主体便失去了灵魂。或者说,它的灵魂遭用来与算法、流量做了交易。当前,要倡导科技向善,限制对“霸总”微短剧、疑似虚假和诈骗、游戏等信息的推送,抵制恶俗文化,维护网络安全,避免沉迷上瘾。鼓励平台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为高质量内容创作者提供更大生存空间和施展才华的舞台,并向用户推送高质量内容,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