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2 17:28:02来源:互联网
日前,秀强股份收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被指操纵股价配合原实控人高位减持。
深交所指出,秀强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于2016年11月6日与操盘方吴伟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张小伟出资2亿元,由吴伟拉升公司股价,疑似帮助公司原实控人、时任董事长、现任总经理卢秀强高位减持公司股份。
协议规定,张小伟方将持有的3383.83万股秀强股份股票,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给操盘方吴伟,吴伟也确保减持均价不低于15.5元/股,超出均价部分的收益归操盘方所有;张小伟方除高位坚持外,吴伟方按照2意愿的使用时间向张小伟方支付年化12%的利息,且投资账户由吴伟方保底;吴伟方在支付利息后,投资账户的全部收益归自己所有;双方合作期限为半年,协议签订起一年内,张小伟方定增标的要至少给吴伟方两个认购份额。
深交所指出,2016年11月16日晚,秀强股份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5号、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3号,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383.83万股。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秀强股份股价出现大幅波动。
此外,2017年1月14日,秀强股份披露《2016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7%至112%。2017年2月28日,秀强股份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13.68%,净利润增长89.82%。
2017年3月13日晚间,秀强股份再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原实际控制人卢秀强等通过上述专项投资基金合计减持股份2988.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均价为13.5元/股。
基于上述情况,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核查并说明公司原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是否与相关人员签署上述协议,上述协议内容是否属实,上述人员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是否存在参加或者实施操纵你公司操纵股价的行为。
同时,要求核查《2016年度业绩预告》《2016年度业绩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并说明公司在此期间是否存在利用相关公告配合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及上述协议相关人员等操纵股价的情况,融易新媒体,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根据关注函,秀强股份还需同步核查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等是否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有报道指出,张小伟早在2018年就因内幕交易“秀强股份”的行为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11月13日证监会披露,针对张小伟、刘江伟内幕交易“秀强股份”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张小伟时任秀强股份董事长秘书。证监会决定,没收张小伟违法所得11925元,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刘江伟处以30万元罚款。
或受此消息影响,7月17日秀强股份股价再跌3.42%,盘中最低报5.90元/股,已触及2021年6月以来的股价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