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8 15:06:01来源:新媒体
证监会7月8日发布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工作安排,具体举措包括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规范公募基金销售环节收费,完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披露机制等。
新注册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分别不超过1.2%、0.2%;部分头部机构已公告旗下存量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分别降至1.2%、0.2%以下;其余存量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将争取于2023年底前分别降至1.2%、0.2%以下。
业内评价,此次费率改革,主动权益类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将统一降至不超过1.2%、0.2%,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将有所下降,销售环节收费将逐步规范。
市场人士指出,改革后主动权益类基金实际费率低于全球可比市场水平。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由1.6%降至1.2%,剔除尾随佣金后的实际管理费率将由1.1%降至0.8%。部分国际同类市场普遍在管理费基础上额外收取0.6%-1.2%投顾费,我国主动权益类基金改革后实际费率将低于其水平。
要点速览
坚持以固定费率产品为主
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
降低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
规范公募基金销售环节收费
完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披露机制
大力引入中长期资金
支持基金公司拓宽收入来源
降低基金公司运营成本
进一步优化基金销售行为
践行“逆向销售”,完善内部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
减少“首发冲动”,发力持续营销,加快从“重销量”向“重保有”转变
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行动方案》
推动完善保险、理财、养老金等各类中长期资金长周期考核、税收优惠、会计核算等配套制度机制
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
从此次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具体举措来看,此次改革坚持以固定费率产品为主。境内外实践表明,浮动费率产品会放大公募基金行业的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不利于基金公司保持投资行为稳定性;对资本市场产生“助涨助跌”效应,加剧市场波动,对其大范围发展推广应当持审慎态度。固定费率模式既符合国际成熟市场惯例,也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特征较为契合,应当予以坚持。
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在坚持以固定费率产品为主的基础上,研究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试点,完善公募基金产品谱系,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前期,证监会已受理一批与投资者持有时间挂钩的浮动费率产品。近日,证监会又正式接收11只浮动费率产品募集申请,包括与基金规模挂钩、与基金业绩挂钩两类。产品设计方面,与投资者持有时间挂钩产品按照投资者持有产品份额时间分档收取管理费,投资者持有份额时间越长,支付的费用水平越低;与基金规模挂钩产品按照基金管理规模分档收取管理费,产品管理规模越大,适用的费用水平越低;与基金投资业绩挂钩产品按照基金业绩表现分档收取管理费,费率水平双向浮动,收益表现不达约定水平时,管理费水平适当向下浮动,收益表现超越约定基准时,管理费水平适当向上浮动。行业将在深入研究、充分评估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款、推出一款”的原则,研究推出更多类型浮动费率产品。
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我国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相对较高、个人投资者持有规模较大,因此,先行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融易新媒体,充分体现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发展的人民性。即日起,新注册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分别不超过1.2%、0.2%;部分头部机构已公告旗下存量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分别降至1.2%、0.2%以下;其余存量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将争取于2023年底前分别降至1.2%、0.2%以下。
降低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应当客观看待证券公司研究服务为提高基金管理人投研服务能力、助力权益类基金发展发挥的作用。拟逐步规范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相关改革措施涉及修改相关法规,预计将于2023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