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8 14:41:02来源: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记者 | 尹靖霏
时至今日,金刚光伏(300093.SZ)还未从财务造假的阴影中走出。
金刚光伏3月24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前期公告的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案件之中的部分案件的一审判决书。判决如下: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各原告损失合计1668.58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执行,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阴影犹在 重生不易金刚光伏原名金刚玻璃,成立于1994年,此前是A股安防玻璃龙头,产品包括防火窗系统、防火玻璃系统和防爆玻璃系统等。
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金刚玻璃通过伪造定期存款合同和虚构利息收款方式虚增利息收入,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销售收入及回款,并通过虚增产量分配真实成本的方式虚增营业成本。
通过上述方式,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5,458.76万元,虚增利息收入919.54万元,虚增利润6,205.3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72.90%。
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177.61万元,虚增利息收入878.05万元,虚增利润4,987.6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22.26%;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息收入610.71万元,虚增利润610.7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04%。
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金刚玻璃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定期存款合同,配合营业收入造假虚构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通过上述方式,金刚玻璃《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45,088.1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27.75%和净资产的 51.62%;《2016 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32,497.22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25.41%和净资产的37.22%。
此外,金刚玻璃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和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7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部分投资者认为该处罚所述的虚假陈述等行为导致其投资遭受损失,分别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历经财务造假,公司自2015至2017年三年虚增利润超过1亿元,随后其业绩一路下滑,2019-2021年,公司连续三年合计亏损4.21亿元。
如今金刚光伏现状又如何?
在历经财务造假风波后,公司将业务聚焦在火热的光伏赛道。
2021年公司开始布局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