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9 08:18:42来源:中国证券报
4月16日,“股市黑嘴”廖英强涉非法经营罪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正式开庭,一审结果并未当场宣判。
早前,据上海二中院2020年1月消息,上海二中院受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某财经节目原嘉宾主持人廖英强等14人非法经营案,参与廖英强非法经营活动的其他13名被告人同时也另案被诉。
2018年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股市黑嘴”廖英强开出了一张高达1.29亿元的罚单,廖英强竟然叫嚣“缴得起罚款,就当做广告了”,挑战市场各方底线。
被开上亿罚单竟叫嚣是“打广告”
2018年4月3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廖英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通过先行建仓、公开荐股、反向卖出系列行为操纵市场,非法获取巨额私利,严重损害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最终,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4773.84元,并处86209547.68元罚款。
2018年5月7日,廖英强回应称:“因为这件事,我应该是打了将近一点多亿的一个广告,现在廖英强的名字应该算是家喻户晓……”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2018年5月11日的发布会上表示,社会舆论对廖英强的回应反应强烈,数十家主流媒体和多名专家学者对其进行了严厉谴责,有的指责其对侵害投资者未心怀愧疚,毫无悔改之意,有的直斥其在法律面前不知敬畏,反而借机炒作,是对市场各方底线的挑衅,有的呼吁对作奸犯科者应依法予以更严厉的处罚,以利惩前毖后。广大投资者无不痛斥其视侵害投资者权益为儿戏的做法。这是市场进步的表现,是全社会法治意识增强的体现。敬畏法律、恪守法律、依法合规是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证券市场的基本底线。任何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运行秩序、肆意挑战法律尊严的行为,最终都必将得到应有惩罚,付出沉重代价。
证监会2018年7月2日消息,第二批资本市场“老赖”名单公布,共46人,均为不缴纳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没款的当事人。其中,一度叫嚣“缴得起罚款,就当做广告了”的“股市黑嘴”廖英强赫然在列。
“名嘴”实为“黑嘴” “抢帽子”操纵市场
2020年11月6日,证监会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十二宗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融易新媒体,其中就包括廖英强操纵证券市场案。
相关部门指出,本案是证监会处罚的非特殊身份主体从事“抢帽子”操纵市场第一案。“抢帽子” 操纵行为的实质是当事人具有市场影响力,且其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推荐、评价、预测股票,后进行反向交易获利。虽然当事人不是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等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但证监会综合考量当事人节目收视率、出版书籍销售量、博客点击率、讲座听众人数及收入等因素,认定当事人在证券投资者等特定人群中具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对众多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操纵市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故其行为构成“抢帽子”操纵市场。
值得关注的是,3月1日落地实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借鉴了新证券法规定,针对市场中出现的新的操纵情形,进一步明确对“抢帽子操纵”等新型操纵市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具体明确了“抢帽子交易操纵”等六种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其他方法。同时,司法解释对操纵市场犯罪的入罪和加重处罚的情节标准作了调整,降低了原立案追诉标准规定的持股比例、连续交易期间等相对比例指标,新增了成交金额、占用保证金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等绝对金额指标,进一步加大对操纵市场行为的惩戒力度。
证监会指出,“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等违法活动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对此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持续予以打击。
证监会近期通报2020年案件办理情况时表示,案件主要特征之一是:操纵手法快速演变,有组织实施操纵市场现象突出。全年新增操纵市场立案案件51起,同比增长11%。其中,有的利用网站、直播间非法荐股充当股市黑嘴,诱骗投资者高位接盘非法获利2亿元。从涉案金额看,全年共22起操纵市场案件交易金额超过10亿元,平均获利约2亿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廖英强案始末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强在某证券类品牌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始终保持较高人气,收视率表现稳定。
同时,廖英强还从2014年9月开始担任另一节目的嘉宾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