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9 00:07:12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魏度
河南郑州的上市公司四方达(300179.SZ)涉嫌进行利益输送。
3月15日晚,四方达推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49名核心人员将免费获得公司授予的28.64万股股份。
去年5月29日,四方达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19名核心人员免费获得公司授予的218.93万股股份。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四方达两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既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也有监事,公司免费授予核心人员股份却没有设立业绩考核机制,存在利益输送嫌疑。
根据相关规定,“盈亏自负,风险自担”是员工持股计划的的基本原则。四方达的两期员工持股计划更像是股权激励计划,并借员工持股计划规避相关约束。
3月16日晚,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从四年锁定期看,四方达的员工持股计划实际上是股权激励计划。基于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零对价零授予、未设考核目标、股权完成过户等多种因素判断,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游走在灰色地带。
变相的股权激励计划
四方达的员工持股计划更像是变相的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目前,四方达先后推出了两期员工持股计划。今年3月15日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为:参与对象49人,包括董事、副总经理高华、副总经理周纯正、师金棒、监事会主席孙建丰以及45名核心骨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总数约为28.64万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最长为48个月。
跟A股绝大部分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有较大区别,四方达本次员工持股计划,49名核心人员零对价获得公司股票,而且没有设定业绩考核等目标。
去年3月9日,四方达披露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于去年5月29日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参与对象19人,包括联席总经理向鹰、副总经理周纯正以及17名核心骨干。
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一样,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也是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上回购所得,参与对象也是零对价获取公司相应的股票。同样,公司对参与对象没有设定目标考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限也为48个月。
去年5月29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应坚持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对照发现,四方达的员工持股计划与《指导意见》明显相悖,其参与对象与其他投资权益并不平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四方达的员工持股计划更像是股权激励计划,核心骨干、锁定期四年,更像是对公司核心人员的股权激励。
不过,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明确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如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等。
从这方面看,由于四方达未设定激励对象行权条件,又与股权激励计划不完全吻合。
3月16日晚,一名投行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称,从参与对象零对价获取公司回购的股票看,四方达的员工持股计划实际上是变相的股权激励计划。但由于没有设立考核目标,只有四年的锁定期,因此,其员工持股计划难免会被质疑为利益输送。
也有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称,四方达利用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无偿授予核心员工,又未对这些核心员工进行业绩等约束,这对中小投资者极为不公平,存在较为明显的利益输送嫌疑。
据其介绍,与股权激励计划相比,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者,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计算方法不同,相对而言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上市10年净利未现突破性增长
接连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试图留住人才的四方达,经营业绩一直未能有效突破。
2011年,四方达通过闯关IPO在创业板挂牌上市。上市前一年,即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0.38亿元,同比增长32.42%、24.82%。上市当年,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10亿元、0.36亿元,同比下降1.66%、7.49%。
不仅上市首年净利润下降,接下来的2012年、2013年,净利润继续下降。到2014年,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简称扣非净利润)为-0.26亿元,首次出现亏损。
从2011年至2016年,上市后的6年,四方达的净利润在0.30亿元至0.50亿元之间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