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8 00:18:1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5日讯 据重庆广电总台《第1眼》栏目近日报道,半年前,市民唐女士购买了一套大平层。她说,最近房子修起来之后,才发现这是一套腰线房,这让她非常烦恼。
这个楼盘是位于渝北礼嘉的绿城晓风印月小区,开发商为重庆绿城致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女士在去年6月份签订了购房合同,买的是2楼。
她说,当时房屋还没修起来,看不到实际的外观。购房时,开发商出示了一份告知书,其中的第35条写着:建筑物外立面设有造型,二楼对于一楼可能产生光照和视线的遮挡影响。
既然上面没有说对她购买的二楼会有影响,于是唐女士就购买了。
如今,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房子修起来了,唐女士发现自己买的二楼是腰线房。也就是说,二楼的阳台上有几十厘米高的墙,墙外还有半米宽的平台。样板间的阳台上是玻璃栏杆,而腰线层的阳台与样板间不一样。
“腰线房的采光和视野不好,阳台外面的平台有安全隐患”,唐女士认为,购房时,开发商没有明确告知她所购买的是腰线房,导致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来到售楼部采访。销售人员拒绝回应,记者留下了手机号码,希望工作人员方便时回电。
不过,截至发稿前,记者没有接到售楼部的电话。
如果事情果真如唐女士所说,开发商在卖房时没有告知唐女士关于腰线房的情况,那么开发商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界定呢?
律师认为,开发商在主观上可能涉嫌构成欺诈,开发商作为专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签订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应当知道2楼的户型结构,没有把这个情况如实地告知买房人,所以主观上有故意的嫌疑。
唐女士表示,自己非常不喜欢腰线房,她要求撤销买卖合同,也就是退房,被开发商拒绝。
接下来,唐女士打算去法院起诉。如果诉诸法律,法院是否会判定撤销合同呢?
律师认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并不是所有基于欺诈而实施的行为都属于可撤销,这个欺诈一定是要严重到相对人知道真实内容之后可能就会决定不再实施这个行为,因此目前无法预估判决结果。
目前,双方正在协商此事。此外,唐女士还提供了另外一份材料,是其他业主,最近在这里购房时签订的相关协议,内容显示,开发商已经写明,2楼腰线层阳台有实体栏板,与其他楼层不同。这一内容明显比唐女士购房时要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