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5 10:08:12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12月10日,*ST刚泰再度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交易日(2020年11月24日-12月9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相关信息显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8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级市场方面,12月10日,*ST刚泰再度跌停,报价0.72元/股,至此*ST刚泰已连续1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1元。记者简单计算,若不想触及“面值退市”规定,*ST刚泰需要在余下的7个交易日中上涨0.28元,依照现在0.72元/股的报价,*ST刚泰要在7个交易日中涨幅近40%,才能避免触及“面值退市”规定。
而除了股价不振引发的退市风险,记者从公司历史公告中获悉,融易新媒体,*ST刚泰还曾于2019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甘肃证监局行政处罚。据相关律师介绍,无论*ST刚泰最终是否退市,在其被行政处罚一案中的受损股民都可维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11月22日至2019年4月10日买入,并在2019年4月1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历史信息显示,*ST刚泰被行政处罚因其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16年11月22日至2018年6月13日期间,*ST刚泰为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其他相关方的21笔借款违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56.34亿元,上述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诉讼事项。因前述21笔借款多笔未按期偿还,部分出借人将*ST刚泰列为被告之一提起诉讼,涉诉金额合计不低于7.85亿元,已达到披露标准,*ST刚泰未及时披露。
“天眼查APP”显示,*ST刚泰以黄金艺术品、黄金饰品、珠宝翡翠等主打产品的设计研发、制作与销售,确定了全力推进以互联网电子商务为重点销售渠道的黄金珠宝企业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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