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7 20:18:26来源:互联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4日讯 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72次会议于昨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管桩”)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40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创板已过会192家企业。加上科创板,截至目前,今年一共过会532家企业。
三和管桩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潘链、万鹏。这是招商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6单IPO项目。此前,1月2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9日,招商证券保荐的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9日,招商证券保荐的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30日,招商证券保荐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20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27日,招商证券保荐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3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7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0月22日,招商证券保荐的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1月3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1月19日,招商证券保荐的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1月25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三和管桩是主要从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外径300mm-800mm,多种型号、长度的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三和管桩的控股股东为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2.97亿股,持股比例为68.2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韦泽林、韦绮雯、韦婷雯、李维、韦润林、韦洪文、韦倩文、韦植林、韦佩雯、韦智文10人。韦泽林为公司创始人、董事长(韦氏兄弟中排行老大),韦绮雯、韦婷雯为韦泽林之女,李维为韦绮雯之配偶并担任公司总经理;韦润林为韦泽林之胞弟(韦氏兄弟中排行第二),韦洪文、韦倩文分别为韦润林之子、女;韦植林为韦泽林、韦润林之胞弟(韦氏兄弟中排行第五),韦佩雯、韦智文分别为韦植林之女、子。招股书披露,除了韦倩文有匈牙利永久居留权外,三和管桩其他实控人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和管桩拟在深交所中小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04亿股。拟募集资金5.80亿元,其中4.17亿元用于“江门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035.02万元用于“湖北三和预应力高强度管桩生产线技改建设项目”,5284.92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6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对关联方和建建材、和建新建材、海南中和建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与竞争对手广东建华合资设立经销商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在已有和建建材的情形下,和建新建材成立的原因;两家合资公司所负责职能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和建新建材营业收入远大于和建建材的原因;海南中和建2020年7月起不再代理公司及广东建华在海南省的管桩销售,但继续代理公司及广东建华在广东省原指定区域的管桩销售的原因、合理性及其对发行人业务经营的影响;(2)说明发行人及广东建华向合资公司销售金额与双方在合资公司持股比例、经营决策权等是否有直接关系;发行人与和建建材、和建新建材、海南中和建之间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3)说明发行人对经销商的销售及管理运营费用评估认定是否合理,经销商是否存在违规为发行人承担了部分开拓客户或其他费用等行为;(4)结合经销商基本处于盈亏平衡状态说明经销商存在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2019年收入较上年增长,但净利润较上年大幅下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业绩大幅波动的原因、2019年业绩下滑的原因以及2020年上半年比2019年同期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9年业绩下滑的因素是否消除,是否对2020年全年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是否对发行人可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