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7 18:17:04来源:融易新媒体
此外,证监会2016年11月份时通报的一起沪港通跨境操纵案件,也是跨境执法合作的典型案例。据证监会当时通报显示,调查发现,唐某博等人涉嫌操纵“沪股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此案调查期间,证监会根据其他线索,同步查实了唐某博等人涉嫌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操纵其他5只内地股票,非法获利近2.5亿元的另一起操纵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案例不仅被列为“2016年证监稽查20大典型违法案例”之首,也是2014年11月份沪港通开通以来查处的首例跨境操纵市场案件,融易新媒体,是对沪港通项下证券执法合作机制的一次实战检验。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香港证监会于2014年10月17日共同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涵盖线索与调查信息通报、协助调查、联合调查、文书送达、协助执行、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执法信息发布等各个执法环节的全方位合作关系,以更有效打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跨境执法合作,共同维护两地市场秩序,平等保护两地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在前述通报的公告中表示,对中国香港证监会在案件查处中给予的执法协助表示感谢。在内地和中国香港证券市场互联互通环境下,不法投资者可能绕道境外实施反向操纵,证券期货跨境违法犯罪的手法更加隐蔽。加强内地和香港证券期货稽查执法协作,是互联互通的市场机制平稳推进的重要保障,防范和打击跨境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是两地监管部门长期面临的一项重要执法任务。两地证监会对加强执法合作有高度共识,将继续以协作查办此案为契机,建立更加高效完善的跨境执法协作机制,共同保障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平稳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