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8 10:30:08来源:融易新媒体
据交易商协会网站消息,5月15日,交易商协会发布2020年第5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两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予以警告,并责令两家机构限期整改。
经查,两家机构在部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招标过程中,中标承销费率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预计承销费收入明显低于两家机构核算的业务开展平均成本。
交易商协会称,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对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督导各类机构尽职履责、合规从业,对相关机构业务开展中出现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及时查处纠正、有效惩戒,严肃市场纪律,维护市场秩序。
承销费率曾低至千万分之一
此前,交易商协会曾针对承销费率过低问题,对相关主承销商启动自律调查。
4月27日,海南股权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显示,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最终确定中选单位为中信证券和兴业银行。承销费率为0.03‰。
来源:海南股权交易中心
十万分之三的承销费率,意味着每做一亿元的债券承销,只收3000元,还得两家分。
跌破“地板价”的承销收费引起了监管注意,当日晚间,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已启动对有关事项的自律调查。
事实上,兴业银行和中信证券还做过更低的。4月24日,厦门特房集团发布债券承销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和中信证券联合体,承销费率为0.00001%,低至千万分之一。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90家机构已签署自律公约
4月30日,首批90家机构签署《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自律公约》。自律公约中明确,不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务融资工具项目竞标或承揽。
来源:交易商协会网站
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徐忠此前表示,近期市场上出现了部分承销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低价恶性竞争的乱象,让本应是高技术含量、高价值的承销工作,沦为低能、廉价揽项目的工作。这种现象如不及时纠正,不仅会牺牲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还将损害市场发展的整体利益,成为制约市场发展的一大瓶颈。
未曾停歇的债券承销价格战
公司债券承销价格战由来已久。除了最开始的抢占市场,低价策略也可以给券商带来一些“好处”,比如提升证券公司分类评级得分、招揽优质客户等。
但类似于“倾销”的低价策略,可能有损业务质量,也破坏了承销市场的公平竞争。
事实上,监管早就有所关注,在2016年,证监会就发布了《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四)》,强调要通过优化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与公司债券业务相关的评价指标来引导和督促承销机构。
2018年9月,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七)》,对于交易所债券市场个别承销机构承销费率远低于正常费率的情况进行回应,表示关注承销机构的执业质量,强化发行承销环节的管理。
比起传统意义上的“投行”业务,债券承销虽然单笔业务利润相对较低,但债券融资规模更大且日益发展,总体业务规模远大于股权融资项目。
不过,从体量来看,债券承销业务还是银行的天下。
今年以来截至5月15日,债券承销总金额排名前十的机构中,仅有两家券商,其余均为商业银行。其中,此次被点名的兴业银行和中信证券均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