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1 00:24:06来源:融易新媒体
2019年4月20日,一对男女在商水农商银行营业大厅冒充行长和工作人员行骗,被当场识破。
银行工作人员报警后,男子苗某当即被抓,女子“张玉梅”趁机逃走。现场从苗某携带的档案袋里发现伪造的行长身份证、商水农商银行公章及商水农商银行的部分红头文件。
由此,一桩诈骗案被揭开,而其中还有商水农商行一名内退员工郭某征参与。
据商水县人民法院查明,2018年12月份,被告人郭某正经人介绍与被害人罗某相识,融易新媒体,被告人郭某正自称是商水农商银行主任,能办理企业借款保函。
郭某正、郭某征等人预谋给被害人罗某办假“借款保函”。2019年4月19日,郭某正、郭某征等四人在商水农商银行与见面,并向罗某索要现金人民币4万元。
后由苗某、“张玉梅”两人分别冒充商水农商银行行长和银行工作人员,在商水农商银行营业大厅与被害人罗某等人见面,在办理假借款保函过程中,被告人苗某身份被识破,银行工作人员报警后,苗某被抓,“张玉梅”趁机逃走。
从苗某携带的档案袋里发现伪造的李楠的身份证一个、商水农商银行假公章一枚、商水农商银行的部分红头文件,侦查机关予以扣押。
案发当晚和次日,郭某正通过ATM机退款给罗某39000元。
商水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苗某、郭某正、郭某征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犯罪数额均较大,应依法惩处。一审判决,对苗某、郭某正、郭某征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