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5 11:14:58来源:融易新媒体
日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某骗贷、行贿一案进行了二审判决。裁定书显示,这个一只手抓住企业不合理信贷需求,另一手抓住银行高管的“中介人”,通过非法手段,套取中国银行6.52亿元,而巨额骗贷的背后,充斥着权力与利益的交换。
权力与利益交织的网悄然出现
裁定书中介绍,黄某,男,1969年2月出生于湖南省宜章县,大学本科文化,系湖南金沐实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2012年底,从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辞职6年的黄某经原来同事的介绍,认识了湖南金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劳某。两人交谈期间,劳某表达了金沐公司的融资需求。劳某表示,由于金沐公司授信额度不够,目前项目还有2亿元的缺口。这时黄某对劳某表示,其能够帮助提高公司授信,如果增加额度成功,需要按照增加额度的2.5%给予好处费,同时还可以帮助劳某实际控制的金酉公司增加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劳某当即表示同意。
谈好需求后,黄某摇身一变成为了金沐公司总经理,开始以此身份出入中国银行。他的目标就是原来在中国银行工作时的老同事,时任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国际结算部总经理的周某。2013年春节后,黄某邀请周某到金沐公司“叙旧”,主要沟通金沐公司增加贸易融资额度事宜,请周某费心关照。黄某提出,一旦融资额度提升,将给周某一定的股份,或者从2.5%的好处费中分出一部分。周某表示同意,并告诉黄某钱暂存他处投资。
至此,通过不合理信贷需求串联的利益团体呼之欲出,权力与利益交织的网悄然出现。
迅猛增加的授信额度
黄某与周某达成协议后,开始为金沐公司增加授信额度做准备。据悉,金沐公司2011年在中行的授信额度为9000万元,2012年增加到1.2亿,在没有递增过程的情况下,猛然从1.2亿增加2亿额度至3.2亿对中国银行的风控无疑是一个挑战,而这些在周某的支持下都成为了“餐前的一碟小菜”。
为使金沐公司顺利获得新增授信,黄某将金沐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虚增,代为银行工作人员编造《授信调查报告》,金沐公司财务人员表示,2013年1月,黄某为了使金沐公司在中行的手写信贷款评级达到A级以上,多次要求其修改财务报表,黄某对他讲要将修改过的报表数据拿到中国银行内部系统去测试评级,最终要达到A级为止。
同时,劳某提供伪造的交易发票,虚构交易及隐瞒资金用途等手段编造虚假的授信资料。一切准备就绪后,黄某向中国银行长沙市蔡锷支行申请“融货达”产品授信,授信额度很快就审批了下来。据中国银行员工回忆:“此项授信上报蔡锷支行再报给省行,以前至少一个月的流程在上报3天后省行就审核批复同意,快到不可思议。”
金沐公司授信额度的顺利通过后,黄某开始为此前承诺的金酉公司奔走。这时几人已经轻车熟路,只有3000万元授信额度的金酉公司,通过黄某的一番运作,额度马上提到了1.1亿元。至此,黄某与劳某之间的交易也基本结束,判决书显示,黄某在几次授信中,共分得好处费1063.7万元。
嫌隙和利益团体轰然倒塌
两次“愉快的合作”让周某、黄某、劳某三人的关系愈发熟络,其利益捆绑的程度也越来越深。2014年,湖南“融货达”业务线出现了困难,某公司出现还款困难,周某和黄某找到劳某,表达出想让劳某借3000万元给这家公司还银行贷款,否则整个湖南的“融货达”产品都会出问题,进而影响到周某和劳某的所有授信。劳某无奈之下将其实控的另一家德奕鸿公司提供给黄某使用,帮助该公司首次还贷3000万元。还款之后,该公司老板跑路,但是仍在中国银行拥有贷款,在黄某和周某多次要求劳某再度为这家公司归还3000万元贷款的时候,三人产生了嫌隙。
一方面,跑路老板公司的贷款无法归还,会影响整个湖南“融货达”产品,进而影响到周某;另一方面劳某不愿意用自己的钱去填这个永远也堵不完的窟窿。周某对劳某翻了脸,威胁劳某将压缩金沐、金酉公司的融资额度和周期,劳某拒不就范。
判决书显示,劳某最终并没有帮助堵上窟窿,在周某操控下,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开始压缩给金沐、金酉和德奕鸿公司的融资额度和周期,直到2014年11月份,劳某资金链断裂,积累的嫌隙、无法满足的利益终究吞没了三人的团体,利用权力和金钱维系的脆弱友谊轰然倒塌。
2016年9月,黄某被捕,另外两人也被另案处理。根据调查,黄某三人利用金沐公司、金酉公司、德奕鸿公司,累计套取中国银行资金6.52亿元,截至案发时,逾期本金4.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