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01 17:50:02来源:扬子晚报网
信息时代,诈骗犯罪手法不断翻新、花样百出,我们的银行卡,一不小心就可能遭犯罪分子用来洗钱。广西的罗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罗某因征信问题难以获得正规贷款,心急之下,他选择了网上所谓的“黑户贷”。贷款方以提升银行卡流水为诱饵,令罗某交出身份证和银行卡,并直接往罗某账户打入了100万元。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横财”,罗某明知是对方网络赌博、诈骗的不法所得,却依然分批、跨行取现,将这笔脏钱“洗白”,只为换取2500元的报酬。然而,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和无尽的悔恨。
罗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当南京建邺区的一位市民因电信诈骗报警,警方追踪资金流向,罗某的银行卡成为了关键证据。2024年1月,罗某遭警方抓获,建邺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融易新媒体消息,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银行卡信用,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基础,也是我们个人征信的体现。大家请记住,无论何时何地,都绝不能让银行卡沦为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面对诱惑,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拒绝参与任何不法金融活动。维护健康金融秩序,从我做起,让每一笔交易都清清白白,让每一张银行卡都成为传递信任与安全的使者!
通讯员 曹景钦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